淮南市卫生健康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2-06-22 15:36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按照省卫健委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淮南市卫生健康委以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我委根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印发了淮南市《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市卫健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卫健系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办)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架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为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防诈”意识。

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入户核酸采样的机会,深入群众家中,在宣传防疫知识的同时开展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全市卫健系统共张贴海报6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册及宣传资料17000余张,举办现场活动30余次,利用微信等平台转发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文章、视频80余条,播放宣传片100余次,入户走访宣传300余人次,通过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收集。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卫健委在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在宣传资料上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的线索。截至日前,未接到养老机构涉医违法违规情况的举报。

四、全面摸排核查,坚决打击整治。

一是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专项行动开展前期,养老机构处于封闭管理中,对养老机构内是否设立医疗机构、是否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况的摸排,采取的是与民政部门联系获得养老机构的基础资料,在全市范围内对养办医型医养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摸排养老机构内是否设有医疗机构、是否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况。经摸排,养办医型医养机构9家,医疗从业人员50人;医办养型医养机构4家,医疗从业人员137人。

二是主动对接。专项行动开展后,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通过民政部门组织的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派员同步开展了养老机构内医务室(护理站)及人员依法执业检查。同时,按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安排,与市文旅局包保八公山区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调研督导工作,推动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组织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诊疗科目是否超出登记范围;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情况。截止日前,已对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和八公山区的9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检查,其中凤台刘集镇养老服务中心、凤台城关镇福泰老年公寓、福寿老年公寓无内设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淮南华仁老年公寓、康德善行养老中心、寿县永安中医专科医院为医办养型养老机构,均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抽查的医护人员均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山王镇养老服务中心、福安老年公寓、寿县逸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养办医型养老机构,其中山王镇养老服务中心、福安老年公寓内设的医务室均有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均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寿县逸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内设医务室的医师已离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期进行校验,依据相关规定,寿县卫生健康委已注销寿县逸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内设医务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规范整治“三箭齐发”,集中力量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涉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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