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0年10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传罚【2020】0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佳乐妇产医院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和未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消毒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9月17日 |